【崔海東】從象山三解“艮背”看其心學義理之展開
作者:崔海東
來源: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
原載于 《孔子研討》2012年第2期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蒲月初一日辛未
耶穌2019年6月3日
摘要:象山之心學,可以其三解“艮背”之說為綱,來提醒其義理的具體展開。其一解乃是批評伊川所解“艮背”,實則初步提綴己學之規模;二解乃籍批評程朱欲起說從而周全展開其心體,在本體論上往程朱道體直貫性體而代以直貫心體,否認性體之存在;在欲起說上截斷程朱“天理→人道→心感物→情欲”之體系,而代以病在人心之說;在功夫論上以“辨志(義利之辨)→復本意天良→辨志(立其年夜)”之體系代替程朱“變化氣質”之說;三解則以“任理”對其獨任心體之弊予以修改。
關鍵詞:艮背;心;本體;功夫
象山教人著名包養網dcard言曰:“年夜綱提掇來,細細理會往,如魚龍游于江海之中,沛然無礙”。[1]則此年夜綱為何?按《語錄》載:“傅子淵請教,乞簡省一語。答曰:‘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’”[2]子淵乃象山門生,象山曾評曰:“人品甚高,余人皆不成及”[3]。此事另一門生嚴松也記載云:“師長教師于門人,最屬意者唯傅子淵。初子淵請教,師長教師有艮背、行庭、無我、無物之說。”[4]按此“艮背”,本為《易經·艮卦》卦辭[5],宋儒對其極為重視,將之奉為儒家功夫論之精華,如周敦頤認為“一部《法華經》,只消一個《艮》卦可了。”[6]二程認為:“看一部《華嚴經》,不如看一《艮》卦。”[7]朱子則說:“《艮》卦是個最好的卦”[8]。象山也不破例,將之授于最自得的門生,可見此“艮背”在其體系中實有“年夜綱提綴來”之位置。故本文便以象山三解“艮背”為綱,來分析其心學的義理進路,“細細理會往”,看他是若何“如魚龍游于江海”的。
一.初解“艮背”——心體之登場
在展開討論之前,有需要回顧一下儒學的基礎規模,因為上面對象山、伊川等人的剖析均從屬于此。按儒學本是“明體達用”[9]的一如之學,其在邏輯上展開為一種“下→上→下……”連綿不絕之運動,即先由道體下貫性體、心體,再由下學人事中惺覺心體、反躬性體,而后上達道體、對越在天,而后再度下開發用,以動容周旋,踐履日用,仁平易近愛物,最終峻極于天。而買通、連接此體用者,即為功夫。愚引《系辭》“原始反終”來表達此上達下開之功夫。歷代儒者均不會越此范式,惟有返本上達水平、功夫下手處等有所分歧罷了。
(一)“外物不接,內欲不萌”——伊川所解“艮背”之誤
象山生涯的時代,其學問進路不成能不遭到程朱宏大的影響,事實上從象山幼時其兄用二程之書教他即可知[10],他的學問不僅僅如他自言僅得自孟子[11],還在于對程朱的批評發展。象山自幼即不喜伊川[12],其初次提到“艮背”,便是于十三歲時針對伊川所解而發包養網ppt:
復齋[按指其兄陸九齡]看伊川《易傳》解“艮其背”,問某:“伊川說得若何?”某云:“說得鶻突。”遂命某說,某云:“艮其背,不獲其身,無我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物。”[13]
既然象山是針對伊川所發,則我們先來看伊川是若何解“艮背”的,其云:
人之所以不克不及安于其止者,動于欲也。欲牽于前而求其止,不成得也。故艮之道,當艮其背。所見者在前,而背乃背之,是所不見也。止于所不見,則無欲以亂其心,而止乃安。不獲其身,不見其身也,謂無私也。無我則止矣。不克不及無我,無可止之道。行其庭不見其人:庭除之間,至近也。在背,則雖至近不見,謂不交于物也。外物不接,內欲不萌,如是而止,乃得止之道,于止為無咎也。[1包養網VIP4]
起首,伊川提出了人道的本來體包養女人狀,即性體,“安于其止”。伊川云:“《艮》卦只明使萬物各有止”[15],又云:“所謂止,如人君止于仁,人臣止于敬之類是也。”[16]故“安于其止”即安于人包養網VIP道之本體。要說明的是,伊川以道體直貫性體,人道本應至善,是為義理之性,然人作為形下之存在物,乃秉氣而生,故又有氣質之性。圣人秉氣清,故純是天理,而愚不肖秉氣濁,故雜駁。此“安于其止”即指安于義理之性。其次,伊川解釋了此本體被破壞的緣由在于“動于欲也”。而欲看產生的緣由有三。一是人有“身”、“我”,即上述氣質之性,它們是欲看產生的內在基礎。二是有“物”,即內在的誘因。可是僅有此二者還不可,還要加上形下之心的感應才能。這樣,形下之心為外物所誘,驅動氣質之性,即天生欲看。再次,伊川提出“艮其背”為復本體的重要功夫,即主體本身主動斬絕、排擠內在干擾,從而絕物以制欲。一是“不獲其身”,即“不見其身”,不讓本身心理意義上的氣質之性殘虐,以“無私”,從而達到“無我”、“安止”。二是“行其庭不見其人”,即不交外物,主動拒絕內在誘因,從而抑制住欲看產生。但是伊川此功夫完整是內在之制欲,而無內在之體仁,乃反客為主、孤執一邊,此恰是明道在答橫渠《定性書》中所反對的,故朱子對之亦持異議,認為:“伊川說卻分歧……想是照顧不到。”[17]
(二)“無我”、“無物”——象山對伊川之批評
比擬而言,象山以十三歲之齡,即能將伊川之誤準確地歸納綜合為有我、有物,并代之以無我、無物,乃是因為就在此年,象山已獲得標志性的衝破。按《年譜》[18]載:此年象山讀古書至宇宙二字而年夜省曰“元來無窮!人與六合萬物,皆在無窮之中者也”,此一“無窮”,即標志著象山已經上接道體。又曰“宇宙便是我心,我心便是宇宙”,“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,己分內事乃宇宙內事”等,便是點出心體與道體合一,由宇宙下貫人心,再由人心對越宇宙。此標志著他“道體←→心體”的基礎架構已經樹立。這般,一則既然道體直貫心體,則伊川之弊顯然在于“有我”,即認為人有氣質之性存在,而人之本體當是“無我”,即最基礎沒有獨立之性體。二則于功夫而言,伊川向外制欲,是為“有物”,而既然道體直貫心體,則病在人心,人之往病,惟向內用力,何關外物?故曰“無物”。由此可見,象山初解艮背雖然只要寥寥四字,但是卻暗示著他即將展開的,對伊川(包含繼承他的包養行情朱子)整個“原始反終”的本體功夫之批評。
二.二解“艮背”——心體之展開
象山再次論及“艮背”云:“‘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,感物而動,性之欲也’,是為不識艮背行庭之旨。”[19]其所引四句出自《禮記·樂記》,既然象山認為其悖乎“艮背”之義,那么我們先來看象山認定此說錯在何處,即可判明他所懂得的“艮背”之旨。其云:
天理人欲之分論極有病。自《禮記》有此言,而后人襲之。《記》曰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”若是,則動亦是,靜亦是,豈有天理、人欲之分?若不是,則靜亦不是,豈有動靜之間哉?[20]
從上引可知,象山批評《樂記》是為了批評天理人欲、動靜等關于人欲天生的義理,而我們了解,伊川向重《樂記》,其云:“《禮記》除《中庸》、《年夜學》,唯《樂記》為比來道”[21],又云:“不是天理,即是私欲”[22],又云:“人于天理昏者,是只為嗜欲亂著佗”[23],故此說實為伊川所主。朱子則承之,其在《〈樂記〉動靜說》中充足地論證此說云:
《樂記》曰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”何也?曰:此言性格之妙,人之所生而有者也。蓋人受六合之中以生,其未感也,純粹至善,萬理具焉,所謂性也。然人有是性,則即有是形,有是形則即有是心,而不克不及無感于物。感于物而動,則性之欲者出焉,而善惡于是乎分矣。性之欲,即所謂情也。[24]
朱子此說與前述伊川所解艮背義理分歧,乃是以性體為中介,其上承天理,本來肅然而靜,后因形下心感物而動,從而產生欲看,從而構成“天(理)—→(人)性—→心感物—→(情)欲”之架構。相較于少年時的四字提綴,象山此番斥之不識“艮背”之旨,卻是要籍著對此欲起說批評之際周全展開其心體——討論欲看之構成必須前溯本體,而欲看之抑制則要下延功夫——方可透顯。
(一包養價格ptt)本體論——破性立心
象山與程朱最關鍵的區別在于若何處理心、性,程朱是道體直貫性體,而象山卻是道體直貫心體,完整否認性體之存台灣包養網在。如其門生伯敏問:“若何是盡心?性、才、心、情若何分別?”象山云:“如吾友此言,又是枝葉。雖然,此非吾友之過,蓋舉世之弊。今之學者讀書,只是解字,更不求血脈。且如情、性、心、才都只是普通物事,言偶分歧耳。”[25]此中“舉世之弊”、“今之學者”、“解字,更不求血脈”即對程朱而發,而他本身則以“言偶分歧”將性體的獨立性完整消解而統攝于心體,此一來,即攔腰截斷程朱欲起說之架構。
廢除性體的同時,象山也將程朱形下感應之心升格發舒為圓滿之心體。此心體簡言之有以下幾點:一是源于天道直貫,如云:“天之所以與我者即此心也。”[26]二是有超出性,此心完整超出時甜心寶貝包養網空,與道體同體而異稱,如云:“心只是一個,某之心,吾友之心,上而千百載圣賢之心,下而千百載復有圣賢,其心亦只這般。”[27]三是涵納仁義等人的規定性,如云:“仁義者,人之本意天良也。”[28]四是有活動性,此活動性不是形下心的那種對外物機械的感應才能,而是包含兩者:對外發韌不受拘束無礙,如云:“茍此心之存,則此理自明,當惻隱時自惻隱,當羞惡、當辭讓,長短在前,自能辨之。”[29]對內自反本體更階及道體,如云:“心之體甚年夜,若能盡我之心,便與天同。為學只是理會心。”[30]
(二)欲起說——人欲若何能夠
象山本體既立,則程朱之理欲說不包養意思攻自破,同時象山亦提出本身的欲起說。有學者認為“象山卻從未明確地說明人欲究竟從何而來”[31],愚以為,對儒者來說,欲起說是功夫之條件,象山素稱“老漢無所能,只是識病”[32],“這里是刀鋸鼎鑊的學問”[33],正表白象山早已明包養網評價確指出過。因為象山否認性體而獨任心體,故人欲必定出于后者,如其云:“人心至靈,惟受蔽包養一個月價錢者掉其靈耳。”[34]又云:“此心本靈,此理本明,至其氣稟所蒙,習尚所梏,欲論邪說所蔽,則非加剖剝磨切,則靈且明者曾無驗矣。”[35]又云:“人之所以病道者:一資稟,二漸習。”[36]恰是由于心理上的氣稟與內在的積習淨化了心體,形成善性之發動力缺乏,才產生欲看。故象山經常用“沉迷”一詞來表現良知被蒙蔽之狀態,陷即陷于氣稟,溺即包養妹溺于習尚。既然病源已清,則往病之方亦在于對此心予以“剖剝磨切”以往其淨化蒙蔽,復其本體罷了。
(三)功夫論——往除人欲若何能夠
對程朱而言,因人之病在性體,故其功夫為“變化氣質”。而象山之功夫,則對應其病在人心之說,具有極其鮮明的特點,其詳細步驟為“辨志(義利)—→復本意天良—→辨志(立其年夜)”。媒介原始反終功夫實是儒家所共承者,于象山而言,辨志便處于此“原始反終”的中間關卡。先是由志向上(內)逆溯心體,是為未發之前之存養;爾后向下(外)立乎其年夜,是為已發之際之省檢。而此二端實又無首尾,循環綿延不已。
起首是向內辨志。是為象山獨特的功夫下手處,其反復強調,如:
竊謂正人于此,當辨其志。人之所喻,由其所習,所習,由其所志。志乎義,則所習必在于義;所習在義,斯喻于義矣。志乎利,則所習必在于利;所習在利,斯喻于利矣。故學者之包養甜心網志,不成不辨也。[37]
徐復觀師長教師在《象山學述》中解此志為動機[38],辨志即辨析動機。而此辯的內容則是義利,義即仁義等良知善性,利即富貴聲色等私利。愚以為此辨志乃源于《包養心得中庸》“故正人內省不疚,無惡于志”,此志亦即孟子“四端”之“端”,故象山有時也稱之為端緒:“學問固無窮已,然端緒得掉,則當早辨,長短向背,可以立決。”?7?6故此辨志便是在念慮剛剛萌芽、將發未發時,捕獲之、定包養留言板質之、辨析之,從而展開一個先上達本體再下開發用的運動。
其次,居中復其本意天良。辨志之后,即能向內接上心體知己之正源,此即復本意天良。既復其心,則當存養鞏固,象山云:“先欲復本意天良以為主宰,既得其本意天良,從此涵養,使日充月明。”?7?7門生黃元吉記其語錄亦有:“存養是主人,檢斂是奴仆(自注:家兄所聞:考索是奴仆)。”?7?8,此中檢斂考索皆是向外作根究防范之功,而不知自我存養本體,故棄自以從他,舍主而為奴,恰是針對程朱之誤而發。
再次,向外立乎其年夜。復本意天良后心體當從頭向外發用,故又當從頭經由念慮動機發動萌發之關卡,此即再度辨志。而此再度辨志的重要內容便是“先立乎其年夜”(此語源于孟子,不包養app贅)。象山自道:“近有議吾者云:‘除了“先立乎其年夜”一句,全無伎倆。’吾聞之曰:‘誠然’。”[42]象山之所以這般重視之,正如梨洲所云:“先立乎其年夜,而后天之所以與我者,不為小者所奪。夫茍本體不明,而徒致功于外索,是無源之水也。”[43]若說前番之辨志乃是為了復本意天良以浚疏心體之阻塞,則此番辨志則是要從頭向外發用,因為本體至善,既已逆覺復之,則絕無鉅細可分,此處既分鉅細,則必定是就其再度向外發用而言。這般再度辨志后,就能保證語默動靜均能聽從良知之天然設定,從而源流分歧包養金額、盈科后進。故象山云:“茍此心之存,則此理自明,當惻隱時自惻隱,當羞惡、當辭讓,長短在前,自能辨之。……所謂溥溥淵泉,而時出之。”[44]又云:“然由萌蘗之生而至于枝葉扶疏,由源泉混混而至于放乎四海,豈二物哉?”[45]
三.三解“艮背”——對獨任心體之修改
象山最后一次詮釋“艮背”,是在性命的最后一年,即荊門任內,由門生黃叔豐所錄:
有己則忘理,理明則忘己。“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”,則是任理而不以己與人參也。[46]
此說依是就制欲而言,但是我們發現,此解卻與朱子所解幾乎分歧,且將后者略舉如下:
“艮其背,不獲其身”,只見事理,不見自家;“行其庭,不見其人”,只見事理,不見別人也。[47]
“艮其背”,是止于所當止之地;“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”,萬物各止其所,便都純是理。也不見己,也不見有人,都只見事理。[48]
二人的解釋都消除自我與別人的影響,而表現為對客觀存在的理的依賴。這在朱子是為必定,然對于象山來說,卻何故這般呢?愚以為此與象山對其義理破綻的修改有關。
(一)象山義理之破綻
象山之弊在于獨任心體,則此心體即掉卻客觀保證。起首,就本體而言,象山少言性與天道。其義理架構是“道體—→心體”,道體著落、形著者均是心體,心性合一。這般一則將重點放在心體上,少言道體,如宇宙台灣包養惟曰“無窮”。二則如前所言,又完整否認性體。在此點上,其與孟子分歧,孟子乃心性并言。其次,就功夫而言,象山未能上達道體。其義理架構雖然也是“道體←—心體”,且以“辨志”為中間的“原始反終”功夫進路確為簡捷,如他所言“易簡功夫終久年夜”[49],然此功夫只到“復本意天良”即止,未能繼而溯逆道體。所以雖然他也說“才自警勵,便與六合類似”[50],然此類體證終是寥寥,這與他對道體的態度是分歧的。這點與孟子也紛歧樣,孟子是“盡心知性知天”的功夫。本來道體之道(理)、性體之性乃保證此世界與仁義諸性之客觀存在,而心體則保證品德的貯受操舍全然在我,二者缺一不成。舍心而言理,則理孤懸于外,人心也完整淪為此內在標準與依據的奴仆,對之完整沒有發動操舍之才能。舍理而言心,則心無內容,好像無心;更有甚者,此心力易泛濫而為狂禪一路,因理(性)體便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規定性,純任己心就意味著對此規定性的肆意解釋,而肆意解釋也即肆意違背。象山之弊正在后者。其自言“竊不自揆,區區之學,自謂孟子之后至是而始一明也”[51],但實際上是缺了以上的關鍵環節。在此意義上,“我心便是宇宙,宇宙便是我心”,實為空來空往,了無著落。
包養甜心(二)象山對此破綻之修改
象山亦自良知弊,故其對理之詮釋存在著兩面性或謂前后性。一方面,象山純任本意天良,以心攝理。一則就來源言,因天理直貫人心,故心思為一。如云:“天之所以與我者即此心也。人皆有是心,心皆有是理,心即理也。”[52]二則以心攝理。如云:“萬物森然于方寸之間,滿心而發,充塞宇宙,無非此理。”[53]三則其理并非對天然界、對歷史、對現代經典等的認知感性,重要指品德感性。如云:“蓋心,同心專心也,理,一理也。至當歸一,精義無二,此心此理,實不容有二。……仁即此心也,此理也。”[54]
另一方面,象山又非常強調理的獨立客觀、不為心體所擺佈的一面,以理攝心。一是認為理為宇宙客觀之第一義,此類論述甚眾,如云:“形而上者謂之道包養站長,形而下者謂之器。六合亦是器,其生覆形載必有理。”[55]“此理塞宇宙,誰能逃之,順之則吉,逆之則兇。”[56]“此理塞宇宙,所謂道外無事,事外無道。”[57]“此道塞宇宙,六合順此而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;圣人順此而動,故刑罰清而平易近服。前人所以冒昧必于是,顛沛必是也。”[58]二是認為理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,如云:“介甫慕堯舜三代之名,不曾踏得實處,故所成績者,王不成,霸不就。來源根基皆因不克不及格物,模索形似,便以為堯舜三代這般罷了。所以學者先要窮理。”[59]“區區之志,素顧攙扶此理。竊謂理勢二字,當辨主賓。全國何嘗無勢,勢出于理,則理為之主,勢為之賓。……今門下誠包養甜心網肯相與攙扶此理,清洗流俗之習,以理處心,以理論事,何幸如之!”[60]象山此理內涵已擴年夜,不再僅限于品德感性,上自形上之道體,下至社會歷史發展之規律,可謂與朱子之理已完整一樣,為客觀存在者。故象山常為此理加一“天”字,側重強調此客觀性:“典禮爵刑,難道天理,洪范九疇,帝實賜之,古所謂憲章、法式、典範者,皆此理也。”[61]
由上可知,象山其實也意識到獨任心體的弊病,故而也一向在試圖彌補之。由于象山早逝,其學問并未獲得最終圓滿。然其在性命的最后以“任理”詮釋“艮背”,生怕恰是對獨任“心體”的警戒與修改,同時也是對少年時“我心便是宇宙,宇宙便是我心”的一個檢查和揚棄吧。
注釋:
[1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中華書局,1980年,第434頁。
[2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06頁。
[3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九《與陳君舉》,第128頁。
[4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台灣包養網四,《語錄上》,第420頁。
[5]“艮”字,乃見義,尤指注視之見。由注視引申為止,再引為靜。其爻辭為:“初六,艮其趾,六二,艮其腓(義指腿肚),九三,艮其限(義指腰),六四,艮其身(義指胸),六五,艮其sd包養輔(義指下巴包養價格),上九,敦艮(義指所有的注視)”。卦辭則為:“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咎。”按此句之解釋,歷來紛紜,年夜意是說,人的留意力自腳趾至腿肚子再至腰再至胸再至頭,再到后背,即其看不見的處所,調節留意力,注視主體肉身所不見之處,即不獲其身,至于其他行于庭者亦不見。參見杜霞《〈周易•艮卦〉釋義》,載《周易研討》,2005年第1期,第23-24頁。
[6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外書》卷十,中華書局,2004年,第408頁。
[7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遺書》卷六,第81頁。
[8]朱熹:《朱子全書》第16冊《朱子語類》卷七十三,上海古籍出書社,2002年,第甜心寶貝包養網2467頁。
[9]“明體達用”為北宋胡瑗門生劉彝總結胡氏之語,見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卷一《安寧學案》,中華書局,1987年,第25頁。
[10]象山諸兄亦學自二程,如象山在為其兄九年齡所作的《全州傳授陸師長教師行狀》中寫道:“時方擯程氏學,師長教師獨尊其說。”見《陸九淵集》卷二十七,第313頁。
[11]如其門生詹阜平易近問:“師長教師之學亦有所受乎?”象山答曰:“因讀《孟子》而自得之。”見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70頁。
[12]正如其高弟楊簡在所作《行狀》中道:“師長教師獨謂簡曰:丱角時,聞人誦伊川語,自覺若傷我者。亦嘗謂人曰:伊川之言奚為與孔子、孟子之言不類?”見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三,第388頁。
[13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19頁。
[14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下冊《程氏易傳》卷四,第968頁。
[15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遺書》卷六,第83頁。
[16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遺書》卷十八,第201頁。
[17]朱熹:《朱子全書》第16冊《朱子語類》卷七十三,第2473頁。
[18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六《年譜》,第482-483頁。
[19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25頁。
[20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75頁。
[21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遺書》卷二十五,第323頁。
[22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遺書》卷十五,第144頁。
[23]程頤:《二程集》上冊《遺書》卷二上,第42頁。
[24]朱熹:《朱子全書》第23冊《文集》卷六包養合約十七,第3263頁。
[25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44頁。
[26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一,《與李宰》,第149頁。
[27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,《語錄下》,第444頁。
[28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一,《與趙監》,第9頁。
[29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396頁。
[30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44頁。
[31]黃進興:《朱陸異同——一個哲學詮釋》,見[美]田浩編《宋代思惟史論》,包養金額社會科學文獻出書社,2003年,第435頁。
[32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47頁。
[33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53頁。
[34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四《與侄孫浚》,第189頁。
[35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《與劉志甫》,第137頁。
[36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48頁。
[37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二十三《白鹿洞書院講義》,第275頁。
[38]徐復觀:《象山學述》,《中國思惟史論集》,上海書店出書社,2004年,第6頁。
?7?6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一《與邵叔誼》,第2頁。
?7?7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六《年譜》,第502頁。
?7?8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50頁。
[42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00頁。
[43]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卷五十八《象山學案》,第1885頁。
[44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,《語錄上》,第396頁。
[45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一,《與邵叔誼》,第1頁。
[46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,《語錄下》,第473頁。
[47]朱熹:《朱子全書》第16冊《朱子語類》卷七十三,第2474頁。
[48]朱熹:《朱子全書》第16冊《朱子語類》卷九十四,第3172頁。
[49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27頁。
[50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11頁。
[51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《與路彥彬》,第134頁。
[52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一《與李宰》,第149頁。
[53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23頁。
[54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一《與曾宅之》,第3-4頁。
[55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76頁。
[56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二十二《雜著》,第257頁。
[57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五《語錄下》,第474頁。
[58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《與黃豐年》,第132頁。
[59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三十四《語錄上》,第442頁。
[60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二《與台灣包養劉伯協》,第168-169頁。
[61]陸九淵:《陸九淵集》卷十九《荊國王文公祠堂記》,第233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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